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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产权、稳健的增值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日渐走低的汇率,再加上德国目前处于历史最低点的银行贷款利率,使得近年来德国房地产日趋火爆。除了通过网络、中介,还可以通过法院拍卖的途径获得德国房产。如果您选择了通过法院拍卖来买房,那就必须要了解相关的拍卖房信息和法律法规。德国欧通商务咨询会在《德国拍卖房注意事项》中,分上、下两篇文章,就法院拍卖房知识对大家进行详细讲解。

 

11. 竞拍人出价后可以反悔吗?

不可以。竞拍人的出价是要负责的。因此竞拍人不可被竞拍现场紧张的氛围感染,而应该应该理智竞拍。

 

12.什么是分割拍卖?

如果几个业主之间关系破裂,不能理智地共同协商房产出售事宜,那么对房产进行拍卖就成了房产出售的唯一途径:通过拍卖可将房产转化为可分割财产- 即现金。

 

13. 强制拍卖中要求竞拍人提供担保金吗?

按照惯例的确需要,在竞拍人提交竞拍申请时需要提供。担保金金额一般为拍卖房产评估市值的10%,与竞拍出价无关。法庭不再接受现金形式的担保金,只接受汇划支票,或银行担保。竞拍人也可在竞拍前往法院账户汇款,但是这种担保方式比较麻烦,如果竞拍人未能中拍,那么他得等很久才能拿回担保金。

  

14. 有意向竞拍者可以去看房子吗?

不一定。理智的债务人应该希望有尽可能多的潜在买家来上门看房。但是竞拍者是没有必须参观的权利的。是否允许竞拍者看房,最终决定权在于债务人或其租户。如果拍卖房产处于空置状态,那么拍卖管理人,房管或者银行应该有钥匙。

 

15. 中标者能否强迫租户立即搬出房产?

基于“买房不涉及租户”原则,不能!但是法律上同时又存在“非正常解约规定”,即所有的租房合同可以在法定的终止期限内终止合同。法定解约期限为三个月,不管租房合同上写的有效期有多久。需要注意的是,解除合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解约日期,在竞拍成功后的第一个月的第三个工作日以内,中拍人可以向拍卖房的租客提出解约。

  

16.什么是中拍?

强行拍卖的中拍就是国家行使其至高无上的权力,对拍卖房产的所有权进行新的规定。中拍者并不是债务人的法定债务继承人。

 

17.中拍者需要承担哪些以前的债务? 

中拍人大多数情况不需要承担任何债务。债权人会根据他们的债权排名从拍卖所得金额中分到应得债款,直至拍卖款付完为止。但也有一些特例,比如房产抵押,过路权,每月需支付某人款项或者居住权则必须由中拍人承担,对于这些“保留的权利”拍卖法官有责任在拍卖日做出公布和解释。

 

18.公告日有哪些含义?

法院可以把拍卖结果直接在拍卖日或的一个公告日公布。主导拍卖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拍卖结果无效。这样做的目的通常是,与出价最高者重新谈判以把价格抬高。

 

19. 中拍后应该做些什么?

中拍人首先应该搞清楚保险方面的问题。因为中拍后可能出现的房产损坏,比如火灾水灾,会直接损害中拍者的利益。

 

20. 我通过法院购买的房产有质量保障吗?

强制拍卖是没有质量保障的。若中拍后才发现房屋的隐藏缺陷或损坏,既不可以退还拍卖房,也不可以要求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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