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国,公司在成立初期,还没有开展业务,但仍然有各种开销。如果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较少,公司可能会陷入资不抵债的情况。欧通商务咨询将和您聊聊在德国,公司遭遇资不抵债时的几点注意事项。
简单来说,资不抵债是指公司的负债(Schulden)大于公司资产(Vermögen)。在德国,公司在成立初期,还没有开展业务,但仍然有各种开销,比如办公室租金、雇员工资等。如果公司投入的注册资本金较少,时间一长就容易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如果公司无法偿付到期应付款项,且长期处于资不抵债,也没有具有说服力的发展前景证明,那么,公司总经理有义务在三周内提出破产申请(Insolvenzantragspflicht)。
在德国,资不抵债的公司是否一定要进入强制破产程序呢?
这是无法简单地从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得出结论的,而是应该委托专业人士,按照专业的评估方法,对公司目前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估值;同时就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潜力和前景进行评估。最终,综合所有数据和信息来判断公司是否要进入强制破产程序。如果从资产负债表中可以看出公司的负债大于资产,那么,为避免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管理层必须给予重视,需要采取相应措施。
在德国,公司资不抵债时,可采取哪些常见的措施来避免破产呢?
1)增加注册资本金(Kapitalerhöhung)
在德国,当公司面临资不抵债时,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是最根本的解决办法,这部分资金可由原来的股东,或者是新股东注资。由于德国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在公司成立时的公证书及工商登记证上有明确显示,所以,如果注册资本金有改动,必须要到德国公证处重新进行公证,并提交德国法院确认。但是这个方法并不常用,因为手续比较麻烦,还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而且,增资后再想撤资,又有一套法律程序。
2)股东借款(Gesellschafterdarlehen)
在德国公司成立初期,公司股东有可能为公司垫付了一些费用,或者是私人给公司的贷款,这些都属于股东的债权。当德国公司发生财务危机时,为了减少公司负债,避免公司进入强制破产程序,股东可以签署债权让位声明,表示愿意将自己在公司的债权放到其他债权人之后,也就是说,只有在公司还清所有其他债务之后,才偿付该股东的债权。如果德国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只有清算结余才能偿还该股东的债权。
3)放弃应得利益(比如工资、租金或者贷款利息等)
这是指,债权人和德国公司签署协议,放弃从公司取得的利益(比如贷款利息、办公室租金或者股东总经理的工资等)。这可以消除德国公司一部分的债务,缓解一部分的财务危机。等到公司运营状况转好之后,可以恢复到正常。
在德国,公司资不抵债时,上述措施中该选择哪一种方法最合适呢?
这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司的税务师、会计师协商讨论之后,来选择最合适公司实际财务状况的缓解措施。上述三种措施对公司财务危机来说,只是暂时缓解,治标不治本。公司只有努力拓展业务,增加收益,才能根本解决财务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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