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
杜塞尔多夫
科隆

同中国一样在德国的公司经营中,无论是单纯地只是维护业务关系,还是签订合同、洽谈合作,公司之间的招待是十分常见的。在最终的年报中税务局只允许70%的招待费计入公司的支出,其中,招待费中的进项税是可以全部申报退税。另外,德国税务局要求招待发票必须要符合规范,欧通商务咨询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招待发票的几点注意事项。

招待方在结账时需向餐厅索要正式发票,这种发票的内容比一般的就餐收据更详细,上面留有位置用以填写参加招待的人员姓名和招待理由。

金额在250欧元以内的招待发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 须是打印出来的发票,手写的无效

  • 注明餐厅名称、地址和就餐时间

  • 详细列出消费内容(点了哪些菜和饮料,以及增值税和消费总额)

  • 写明参加招待的人员姓名

  • 详细写明招待理由,只写商业会谈、业务洽谈等是不符合要求的

  • 要有宴请人的签名

金额在250欧元以上的招待发票除了要符合上述的要求外,还必须要有以下内容:

  • 餐厅的增值税号或欧盟税号

  • 宴请公司的名称、地址和宴请人姓名

  • 餐厅的印章和签名

小费:

由于小费是给服务人员的服务费,并不是餐厅收取的,所以不会在招待发票上显示出来,自然不会含进项税;但,70%的小费是可以计入公司支出的;如果设宴人支付了小费,请将小费金额手写在招待发票上,还需要请收取小费的服务人员签字确认。

注意:

为免日后产生分歧,请在拿到招待发票时仔细检查,如果有遗漏或者错误,当场请餐厅及时修正。另外,如果设宴招待的是公司员工及家属,那么,所有的招待费都是可以作为公司支出抵扣的。

 

免责声明:本平台提供的信息只为读者提供参考,不保证其完整性和正确性,并不是税务、保险、金融投资和法律等领域的专业咨询,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本网站提供的外部网页链接、理财、金融和保险产品和各种计算工具均由相应外部网站提供,产品详情请查阅相应网站。

Go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