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
清偿税是于2009 年生效的新税种,是用来替代之前征收的个人所得利益的"半数收入程序"。它是针对股东所获红利或投机收入进行征收的税项。税率为股东所获红利和投机收入的25%。其中,如果个人所得税率低于25%的股东,可以要求采用个人所得税率代替清偿税。
1. 固定税率:目前,资合公司和人合公司以及其它商业活动的固定营业税率为3.5%。
除以上两种赋税之外公司还面临增值税(Umsatzssteue),它是每月销售的附带税收,即不管公司以怎样的价格出售货物,德国税务局在销售额中提取19%。其中的增值税一般在销售额产生的下一个月就须交纳,而所得税一般在预计产生的盈利中,分月逐月缴纳。也就是说,假设会计提价给德国税务局的盈利预估是5000 欧元,那么税务局会事先在你公司的每月已经收缴200 欧左右的所得税,之后根据年终的总报表里的数字,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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